最高人民法院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于2020年8月20日开始实施。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重庆借贷纠纷律师借此谈谈旧账怎么处理、借贷新规施行,部分旧账也要适用新规则的相关法律知识。
按照新的借贷规则,部分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民间借贷,也要适用新规则。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重庆专业借贷纠纷律师将分类详细解析,哪些旧账可以重新核定利息,为了使大家能够直观对照法律规则,首先把借贷新规的相关规则援引如下: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2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按照新的借贷规则,目前年利率超过15.4%的旧账,以及存在合同无效情形的旧账,借款人可以主张按新规则处理,下文分类详解。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旧账怎么处理?借贷新规施行 部分旧账也要适用新规则 重庆借钱律师”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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